芦山三措施推动“十大惠民行动”落实
一是建立“十大惠民行动”联席会议、督导、简报、责任追究、考核制度,成立协调小组,下设规划协调组、资金平衡组、督导检查组、信息联络组、宣传报到组、监察审计组, 全力推动惠民行动落实。二是将十大惠民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四好”班子创建、机关作风整顿相结合。三是将“十大惠民行动”列入重点督办事项,实行按月抽查、按季检 查、半年通报制度,对不能按时完成十大惠民行动目标任务和弄虚作假的责任部门通报批评,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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