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兴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成立了“女子公诉组”,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查起诉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权益。在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女子公诉组”还办理女性受侵害和涉嫌犯罪案件,保护女性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审签领导:郭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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