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3月30日,石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莉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全文学习了《规定》内容,党组成员围绕会议主题,就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了讨论发言。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和落实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要强化学习提升,准确把握领会《规定》中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实质要义,真正促使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落实党组牵头抓总责任,绘好“航线图”。要紧紧盯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组这个关键,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规定》中关于“党组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的组织领导,坚持将党建工作与常委会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人大落地落实。二要充分发挥党组书记身先士卒当表率作用,当好“领头员”。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建和常委会业务工作,充分听取干部、群众、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党组从严治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常委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基础。三要认真履行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当好“管理员”。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委室、联系部门、联系乡镇(街道)及时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的具体措施,抓好干部日常管理和廉洁廉政教育,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人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