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工作推进夯实法治基础 芦山县构建“1+4+5+N”工作机制推进依法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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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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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

  每日早晚,芦山县芦阳镇先锋社区法治走廊上的普法漫画、图片总会吸引大批过路群众驻足观看,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让法律知识通俗易懂,也让群众更容易接受。

  无论何时,生活在芦阳镇黎明新村里的居民,都能从新村里随处可见的法治标语标牌中,感受到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潜移默化中,法治思维正渐渐融入芦山群众的日常生活中。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法治建设成效彰显

  “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以来,芦山县面临来自发展、稳定、民生等诸多方面的巨大压力。面对繁重的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如何在推进重建工作的同时,落实好依法治县工作,让法治成为推动重建工作的重要抓手?

  8日,走进芦山县芦阳镇,无论农村还是城市社区,都洋溢着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浓厚氛围。

  “法治主题广场、法治主题长廊、法治露天讲堂、农村法治图书角……在芦山县黎明新村,随着依法治县工作的深入,普法宣传正渗透进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芦阳镇政府工作人员黄建平告诉记者,通过开展法治文化进新村系列活动,黎明村农村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村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芦阳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展示出勃勃生机。

  法治建设的焦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走进芦阳镇便民服务大厅,一眼便能看见芦阳镇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栏里,镇机关事务、2村7社区每月任务清单被张贴上墙,每月党务、政务重点工作也一目了然。

  “党务政务公开栏,不仅是镇党委、政府工作情况的直观反映,也是群众监督机关工作进展的重要窗口。”黄建平介绍,每月月初,镇党委、政府和各村各社区对本月工作进行梳理,并及时进行公开,广大群众即可根据公开栏信息,了解本月重点工作并进行监督追踪。到月底一对比,完成与否直观反映在公开栏上,再通过专门设立的问题举报窗口、举报电话,群众的满意度成为评价政府工作效能的主要声音。

  一个党务政务公开栏,反映的是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折射出的是政府依法执政、群众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

  “每月第一个星期一,是芦阳镇2村7社区固定的法治宣传日,每到这天,来自各村各社区的专职宣传队员就走村入户,对各类法律法规、重建政策展开宣传。”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必须抓好全民普法。

  除了建立法治宣讲队伍,芦阳镇还广泛利用各村各社区文艺队、老协等社会组织,组建法治文化宣传队伍,编排法治文化节目,通过快板、相声等,营造出全民普法的浓厚氛围。

  今年以来,芦阳镇2村7社区法治调解室全部建成。在日常的工作中,芦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各村各社区法治调解室,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开展现场调解活动,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芦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124件,其中包括数件社会影响较大的命案民事赔偿纠纷。

芦山法院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

  工作推进制度化

  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

  在芦山县芦阳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正逐步呈现。在众多乡镇、部门中,芦阳镇仅仅是芦山县依法治县工作的一个点滴。

  不久前,芦山县出台了《芦山县落实依法治理“4+5”工作推进机制的实施方案》,确定“1+4+5+N”推进机制,为全县依法治县工作如何推进指明了思路:

  以芦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为统领,统筹、协调、安排和落实依法治县各项举措,这是“1”;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为主干,综合协调和牵头抓总,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实,这是“4”;以纪检、政法、组织、宣传、统战五大部门为支撑,纵横延伸,有效落实县委统筹揽总、协调各方的职能,把县委依法治县重大战略延伸到各领域、延伸到基层,这是“5”;以有关牵头部门及其他部门、乡镇、村(社区)为细胞单元,按照依法治县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具体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单位牵头具体工作和自身推进依法治县(治理)工作,这是“N”。

  芦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冷雪忠介绍,“1+4+5+N”工作推进机制,是芦山县紧盯2020年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而专门制定的。通过这一工作推进机制,芦山县把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领导干部,形成主动有为、协调并进、分工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依法治理局面。

  从芦阳镇依法治县工作的推进情况中,不难看出,正是由于芦山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办的有力领导,宣传部、组织部、芦阳镇党委政府和各村各社区的通力合作,齐心协力,才让原本抽象的法治建设更加具体化、实用化。

  为了确保《芦山县落实依法治理“4+5”工作推进机制的实施方案》顺利贯彻实施,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目标工作任务有效完成,芦山县起草并印发了《芦山县依法治县工作约谈办法(试行)》。

  “《办法》就如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主体职责和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作了具体明确规定。”冷雪忠告诉记者,《办法》通过建立完善依法治县工作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和督促全县各级干部在落实法治建设“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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