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两歌城停业整顿

来源:
2006-03-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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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获悉,近日,雨城区有两家歌城因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而被停业整改,这是该条例实施以来,市区娱乐场所首次遭罚。
  3月2日凌晨2:30分,文化行政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市区河横街的《天涯歌城》、《月下情歌》两家歌厅超时经营”后,立即赶赴现场,在检查中查实举报属实。 按照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了通知雨城区文体局。根据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雨城 区文体局立即对两家歌厅给予警告一次,并停业整改1个月的行政处罚。记者胡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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