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政务服务“一窗一章”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打造全省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指导,本着“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不断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切实增强政务服务大厅的集聚效应和办事能力,构建服务型政府,让企业和办事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目的意义
“一窗一章”改革,改变以往分项目、单职责窗口的工作模式,遵循市政管办牵头、各审批职能部门通力配合的工作原则,对外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只设立一类接、取件窗口;对内在市政管办与审批部门、审批部门与审批部门之间实行“内循环”。审批流程由“服务对象逐个找部门”变成 “服务对象只找市政管办”,实现“一窗受理、一章办结”工作模式,全面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办事群众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重新功能布局,设置综合窗口。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窗一章”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一窗一章”窗口),将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农业局、市档案局、市盐政市场稽查处等8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纳入“一窗一章”窗口集中受理、统一发件,实行“一窗进出”工作模式。
(二)充分授权到位,审批内部流转。涉及“一窗一章”窗口的8个市级部门应向市政管办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受理行政许可事项,“一窗一章”窗口统一接收和转送(传递)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一窗取件。“一窗一章”窗口代办员负责与各部门联系,及时分发申请材料到相关审批部门,并督促、协调各部门限时办结,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发放证照、批件。
(三)细化服务指南,公开审批流程。“一窗一章”窗口组成部门应对在“一窗一章”窗口受理、取件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编印办事指南,并与申请表、示范文本一起集中放置于窗口,方便群众查阅、取用。办事指南内容应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法定)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等。
(四)刻制专用印章,规范档案管理。市政管办负责刻制字样为“雅安市一窗一章受理专用章”,规格参照四川省统一规定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刻制,印章由市政管办安排专人保管和使用。市政管办负责接、取件记录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各审批部门负责审批业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确保档案管理有据可查。
(五)制定监督机制,确保风险可控。由市政管办制定《雅安市“一窗一章”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确保依法审批,快捷高效。“一窗一章”窗口组成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入及撤出均须报市政管办同意。
四、办理流程
(一)咨询
“一窗一章”窗口负责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并按照不同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条件协助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
(二)受理
1.申请材料齐备后,由“一窗一章”窗口向申请人出具加盖“雅安市一窗一章受理专用章”的《受理通知单》,并在办件台账中予以记录;对申请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并出具《补正通知单》。
2.“一窗一章”窗口确认受理后,应立即通知相关审批部门到“一窗一章”窗口履行资料交接手续,现场领取申请材料。
(三)审批
审批部门在领取申请材料时,应将办件事项录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平台》,并在承诺时限内做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出具审批结果转交“一窗一章”窗口。
(四)取件
“一窗一章”窗口对已受理的申请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并在承诺时限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到场取件。
五、人员配备
“一窗一章”窗口工作人员由市政管办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切实加强对“一窗一章”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管办专设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科(室)为成员的“一窗一章”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全力配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专职人员,强化业务培训
各审批部门要认真梳理现有的审批事项,编制服务指南,并加强与市政管办的工作对接,落实专人配合完成“一窗一章”改革工作。市政管办负责配备工作人员,并安排到相关部门的具体经办科(室)跟班实习再上岗。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工作人员知识范围,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使之适应综合服务工作需要。
(三)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成效明显
要充分发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确保办件及时录入,实现窗口与部门的网络联动,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市政管办负责对“一窗一章”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