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幅涂鸦已被清理 请市民自觉爱护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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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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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消息(实习记者 谢艳)7月27日,本报曾刊登过一则题为《街头涂鸦损市容》的新闻,文中报道了市区新康路、彩虹桥下出现巨幅涂鸦,影响市容,引起广大市民和相关执法部门广泛关注。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两处涂鸦已被粉刷清理。新报希望广大市民,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

  市城市建设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彩虹桥属公共设施,该路段是进出城的交通要道,这里的巨幅涂鸦严重损害雅安市容,巡街人员发现该涂鸦后,已在第一时间用水泥浆将其粉刷。但水泥颜色和原墙面颜色相差甚远,整体感觉已被破坏殆尽。

  随后,记者从四川农业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获悉,由于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并没有接到新康路巨幅涂鸦的投诉,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查出作画者,而该处墙面是川农大学生宿舍围墙,属于校内设施,经协商,决定由四川农业大学后勤服务公司负责清理。

  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6名建筑工人头戴安全帽,手拿角磨机、钢化抹子等工具正清理着墙面。据介绍,墙面清理首先把之前涂鸦部分的石灰粉、涂料粉全部刮掉,再重新刷上乳胶漆,以免粉刷后的墙面高出一截,不好看。据现场负责人介绍,乳胶漆的颜色比原墙面石灰颜色更洁白,涂刷过后,整体颜色会有些不协调,但这已经是最好效果了。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获悉,目前各部门还在继续查找作画者,并希望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后,积极向有关部门(如城市建设管理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反映,有关部门会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给予拘留或一定的罚款处罚,以示惩戒,教育和引导市民爱护公共设施。

  新报提醒:法律法规只是刚性要求,是对社会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提出的道德性束缚,但爱护公共设施更主要依靠的是市民积极参与,从而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全民氛围,使每一个人都自觉加入讲文明、树新风的和谐社会建设中来,共同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呵护好雅安生态、宜居、美丽、浪漫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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