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采伐出售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8人获刑——名山区法院在刑事案件办理中首次引入“碳汇”补偿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记者从名山区法院获悉,近日,名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曹某等8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一年到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和三千元到五万元不等的罚金,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62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8名被告
名山区法院庭审现场
案件回放:
非法买卖红豆杉、桢楠树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经审理查明,
本案判决前,8名被告人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购买“碳汇”22000kg用于修复受损生态。
案件结果:
8人均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获刑并进行生态修复
法院经审理认为,森林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发挥着巨大的吸碳和储碳的碳汇功能,对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挥着重要功能。被告
法官说法:
守护绿水青山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虽然本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已诉请判令曹某等8人补种桢楠树或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但幼龄林期间固碳能力没有中龄林固碳能力强,需要叠加碳储存量。传统的“补种复绿”修复方式无论是原地补种修复还是异地补种修复,都会存在从损害到完成修复期间的一个时间差,在这时间差内,原本应该由被损害的树木吸收的二氧化碳就可能无法吸收。
“碳汇”修复弥补了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损失,以达到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将实现一个更大范围内的温室气体平衡甚至减排,从而更好地用于抵消生态环境受损地的碳排量。
黄敏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