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统计局四措施强化县区GDP核算水平上台阶
为进一步规范GDP核算,适应GDP核算方法制度改革的需要,准确反映经济发展情况。雅安市统计局多措并举,努力提高GDP核算数据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统一的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省统计局新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和省局季度GDP评估要求,严格按照省局反馈的价格指数、调整系数、各专业以及相关部门统计资料,遵循GDP核算方案、核算方法、资料来源、计算程序、审核评估的“五统一”,以增强GDP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是健全部门和专业协同机制。为提高GDP核算的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多次到交通、电信、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工作调研和衔接,规范部门资料提供方式、时间和要求,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多方搜集第三产业核算资料,坚持以专业数据为基础,部门数据为支撑,保证了县(区)数据、部门数据与市级数据的衔接与协调,强化GDP核算基础资料来源的真实可信。
三是加强数据匹配性审核评估。坚持专业数据先行评估、核算数据专业核实和GDP数据经局数据评估领导小组审定的工作程序。通过综合运用历史数据对比评估、结构对比评估、经验审核评估等科学方法,特别对县(区)数据从总量、结构、行业增速、县域主导产业、贡献程度和各专业数据支撑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评估,使各县(区)GDP核算方法更加统一,核算数据与各专业、部门数据更加协调,与全市核算数更加衔接,从完整性、准确性、可比性等方面保障数据质量。
四是加强GDP数据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主要数据“下管一级”制度,坚持“先上报审核,后公布使用”的原则,评估数据由市局以文件通知的形式正式反馈县(区)对外公布使用。未经市局审核反馈,各县(区)统计局不得随意对外公布、提供和使用GDP核算数据,否则市局在年终考核中加重扣分比值,数据不予认可。由市局向县(区)党政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一个口子”对外提供经评估后的GDP数据,确保了GDP数据评估、使用和发布的严肃性、统一性。(审签领导:朱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