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法院荣获县委表彰

来源:
2008-05-07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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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前夕,芦山县法院获县委、县政府关于2007年度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先进单位和2007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表彰。

  芦山县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四好”班子活动、领导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脚踏实地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发扬“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精神,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明显提高,赢得了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审签领导:兰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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