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第二督导巡视组到宝兴、芦山县公安局督导检查工作
近日,省公安厅第二督导巡视组组长江理书一行三人到宝兴和芦山县公安局督导检查近期工作。
督导组一行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宝兴县公安局机关、110指挥中心、交警大队,穆坪、灵关、陇东、五龙派出所和芦山县公安局机关,思延、芦阳派出所,对民警日常着装、值班备勤、内务管理、枪支和车辆管理、执法办案、基层基础工作等进行督导检查,详细询问了辖区社会治安状况和民警工作、生活情况。
督导组一行对民警精神面貌、工作态度、执法情况、日常行为养成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民警在规范着装、内务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紧紧结合自身实际,有效开展侍俊厅长提出的“九项重点工作”与“十项改革创新”;二是要加快推进公安“三化建设”,大力提升公安民警“六个能力”,强练基本功,不断提升民警社会治安局势驾驭能力;三是要深入推进“平安四川”建设,确保社会治安、政治大局平稳;四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五是要严格执行“八个一律”、“五条禁令”等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内部督导检查;六是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力推进“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进度,创新警务模式,建立完善打击防范、服务群众、队伍管理等一整套应用体系;七是要增强执法安全意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枪支、装备的使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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