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建局五措施打击建筑业非法用工

来源:
2007-07-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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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对非法用工、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用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的 责任,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全省通报,情节严重的禁入建筑市场。三是对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雇用童工、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通报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理。四是加强监 管,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资质审批、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等各监管部门以及有形建筑市场之间的配合协作,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及时发 现处理转包和违法分包、任意进行合同变更、拖欠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实现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全过程管理和联动执法。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 管工作。五是抓好农民工培训教育。组建劳务基地,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输出。做好农民工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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