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0日至明年3月31日我市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核心提示
凡活动期间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一般事故的,要警示通报
凡发生1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和述职,严格追究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
雅安日报讯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为切实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3月31日,我市将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百安活动”)。在“百安活动”期间,我市将突出事故预防,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狠抓综合治理,严打非法违法,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重要时段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实现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今年“百安活动”的主题是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防范事故、确保平安,整个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实施整改和总结提高3个阶段。
据悉,此次“百安活动”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一岗双责”,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坚持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述职制度。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在活动期间,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进一步细化和强化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凡活动期间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一般事故的,要警示通报;凡发生1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和述职,严格追究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
据了解,为巩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成果,在“百安活动”期间,我市将继续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的地区,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强化县区、乡镇政府“打非”工作责任,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区,将严格责任追究。
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强降温天气,我市将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关注、会商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把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落到实处。同时,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在重点时段,还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此外,还将在强化冬季运输安全管理,加强路面行车秩序管控的基础上,加强春运和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结合今冬明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加强事故预警和分析研判,加大对元旦、春节、周末和两会期间安全出行提示性宣传,有针对性调整警力安排和工作部署,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和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监控制度,以防范“三超一疲劳”为突破口,集中对营运驾驶人、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清理,切实加强冬季国、省、县道及旅游交通干线路面防滑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元旦和春节。
记者 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