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7号文件精神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在雅安电力公司投资入股问题
6月22日,雅安市召开全市干部大会,会议通报了“雅电案件”的查处情况,在对“雅电案件”深入剖析的同时,结合贯彻落实中纪委7号文件精神,对我市清理纠正国家工作 人员在市电力公司投资入股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一是明确清理范围:除合法持有市电力公司股份的内部职工外,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均属清理纠正范围。
二是明确了股份处置原则:属于清理纠正范围的持股人持有的股份,无条件主动转让给市国资公司,其所获配股同时无偿收归国有。
三是明确工作步骤:清理纠正工作分为动员部署、确认申报、集中处置和回顾总结四个阶段。
四是明确了纪律要求:清理纠正对象凡能按要求主动申报并处置股份的,原则上不以违纪论处。能在自查阶段(2007年6月27日前)如实申报接受干股情况,主动退出违法 违纪所得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属于清理纠正范围的对象,若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按要求进行申报、纠正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