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相撞死一人 另一方潜逃 查缉升级 逃逸者藏匿5天自首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侦破“11·30”交通事故逃逸案
特勤大队民警与痕迹鉴定专家鉴定事故车辆与车辆碎片
“看了协查通报,我知道事情很严重,我来自首。”12月4日一大早,一名秃顶的男子走进名山区公安分局蒙阳派出所,见到民警第一句话就这样说。在说明情况之后他瘫坐在凳子上,几天来心里的沉重压力总算得到了一些释放。
他就是11月30日下午6点多发生在雅名快速通道清泉寺隧道附近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他没有等交警来处理,便驾驶摩托车离开了现场。随后的几天,他都在惶恐中度过,12月3日在拿到警方查找他的协查通报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最终决定投案自首。
案发
单车事故还是两车相撞?蹊跷现场中去伪存真
11月30日下午6点58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122”报警台接指挥中心指令:在名山区往雨城区方向雅名快速通道清泉寺隧道附近路段,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倒在地上,旁边一名男子躺在路上已死亡。接到报警后,特勤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122报警台同步向特勤大队负责人汇报情况。
由于事故现场路段正在施工,过往车流量太大造成该路段拥堵。民警到达现场前,事故车辆已被移动,事故第一现场已被破坏,天空又下着毛毛雨,加大了现场勘查工作的难度。
“现场只有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一名已经死亡的男子和部分车辆残片,乍看上去就像是一起单车事故。”特勤大队相关负责人说,“但经过我们仔细勘查发现,现场留有三个头盔,这对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而言是极为不寻常的。”
在随后的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现场散落着一些细小的车灯碎片、三个头盔以及一块带有英文字母的车辆碎片。民警随即对这些碎片进行提取,这为之后的侦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后,对现场收集的各种碎片进行比对成为工作重点,民警连夜将现场提取的碎片与现场事故车辆进行对比,结果发现现场发现的部分车辆碎片不属于现场事故车辆。“尤其是那块带有英文字母的车辆碎片,能够很明显地排除属于现场事故车辆的可能。”民警表示。有了这一重大线索,民警排除了这是一起单车事故的可能,初步认定为两辆摩托车相撞造成的。
分析
事故如何发生?视频片段勾勒事故现场
排除了单车事故的可能,那么,事故中还有一辆摩托车又在哪里呢?
在随后的侦破工作中,民警以监控视频为突破点,以期通过监控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搜寻查找事故中另外一辆摩托车的线索。
于是,案侦民警分成几个调查小组开展调查工作,一组民警调取名山至雨城路段上的收费站监控记录、路面卡口监控记录和公交车车载监控;另一组民警寻找事发时路过的车辆和行人;第三组民警会同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人员对事故摩托车进行检验鉴定;第四组民警调取事故发生时间段“120”、“110”报警记录,查找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多个小组调查同时出发,展开全面的走访、调查和取证。
通过报警记录查找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的一组民警率先有了收获,民警联系上了一名当时帮助报警的过往驾驶员,并立即找到该名驾驶员了解情况。得知该报案人在事故现场逗留过,并且他当日驾驶的车上安装有行车记录仪,应该记录下了事发经过。得到这一消息后民警十分兴奋,有了现场第一手的视频资料,破案指日可待。但就在民警将行车记录仪的储存卡带回大队查看时发现,行车记录仪记录下的影像刚好看不见事故发生时的那一段,只有之后一段现场施救的片段。尽管如此,民警依然没有放弃,在经过一次又一次查看后,细心的民警终于发现一些有关事故的迹象,可以隐约看见另一辆摩托车以及一名穿红色衣服的女性坐在地上,但无法看清女性的面貌,更无法定性车辆车型和车牌号。
原本以为通过报案人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就能顺利侦破案件,但现实却告诉民警“此路不通”,然而通过监控,民警仍然掌握了另一辆事故摩托车及其乘车人的相关特征。随后,民警又找到几辆视频中过往的车辆,并发现现场曾有一辆公交车路过,民警随即提取该公交车的车载监控,最终在汇总了几辆过往车辆驾驶人提供的线索、公交车监控记录、事发路段前后监控视频等线索后,锁定事故是由两辆摩托车相撞造成。其中一辆摩托车由雨城区往名山区方向驶离事故现场,后排乘坐一名身着红色衣服的女性。同时截取监控中的片段与现场碎片比对,逃逸摩托车应该是一辆铃木GT125型号二轮摩托车。
破解
另一方事故当事人藏匿何处?追缉压力促其投案自首
“一辆由雨城区往名山区行驶搭载红色服饰的女性的摩托车”。有了这一重大线索,特勤大队的民警开始循线追踪。
很快,查找另一方事故当事人的工作全面铺开。民警调看的监控视频以事故现场为中心逐渐往外围延伸;对雨城区和名山区所有摩托车售卖点排查铃木GT125型号摩托车的工作全面展开;对雨城、名山两地医疗机构的排查也同步进行……
最终,汇总调查结果民警发现,铃木GT125型摩托车只有名山区有销售点,而多个监控视频也指向事故发生后另一方事故当事人驾车最终消失在了名山区的城西片区。
很快,500余份协查悬赏通报发出,遍布了名山区、雨城区的有关区域,收费站、道路沿线的店铺,甚至连路边的电线杆上都贴上了协查通报。与此同时,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入到查找追缉的队伍中,滚动播发协查通报和有关证据,一张大网已经展开。
12月3日,事发后离开事故现场的事故另一方当事人也拿到了这样一份协查通报,当他看到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警方已经掌握了有关证据之后,觉得自己无法躲藏。
3日晚间到4日清晨,他一夜没睡,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后,他选择站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有了文章开头他一大早便到公安机关自首的一幕。
目前,特勤大队民警对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民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能逃逸,应及时报警救助伤员等候交警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使现场遭到破坏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肇事逃逸一方将负全责,不仅将面临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而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