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五加强”创新法制工作

来源:
2008-0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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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做好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工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严格、公 正、文明执法的能力。三是加强程序规范。严格遵守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告知、作出处罚的程序规定,履行听取陈述和申辩等相关义务,做到程序合法。四是加强平安建设。扎 实开展农村和城镇的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切实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减少发案数,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五是加强各项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加强 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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