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法院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案件按期审理

来源:
2008-05-21 15:35
浏览:
收藏 打印

  5月20日上午,石棉法院在接到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汶川8级特大地震余震区5月19日至20日发生6至7级余震的可能性较大,请做好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后,采取防范措施,按期开庭审理了案件3件6人次,其中刑事案件1件1人次,民事经济案件2件5人次。一是针对案件旁听人员较多的特点,加强警卫工作。参加审理的法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克服夜间巡逻带来的疲倦,保持高度警惕,确保了案件安全、顺利审理。二是畅通安全通道,确保工作人员、当事人以及旁听人员能迅速撤离审判区,确保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设立专人提示哨,发现震动,立即吹哨提醒。四是在开庭前,由法官对旁听人员进行防范技能的提示,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审签领导:兰树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