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法院正式启用网络公告送达系统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近日,名山区法院通过四川法院司法公开网发出两份民事案件开庭公告,此举标志着名山区法院正式启用网络公告送达系统。
网络公告送达受众广、速度快,当事人只需登录“四川法院司法公开网”,通过输入法院名称或当事人姓名等关键字搜索,即可查阅公告内容、发布时间等信息。同时,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不收取公告费等费用,有效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同时明确,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推行网络公告送达,有力简化公告送达流程,提高送达效率,有效解决普遍存在的‘送达难’问题。”名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邓洪亮 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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