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加强宣传 共同守护青衣江流域良好水环境 雨城区贯彻《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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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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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近日,雨城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解读了《条例》全文,指出《条例》是全国范围内对村级河(湖)长制系统性立法的先行先试,健全完善了村级河(湖)长的选用管理、法定义务、工作保障等,不断提高村级河(湖)长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稳定性、规范化、法治化,为“第一时间”“第一公里”发现和解决水环境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填补了村级河(湖)长制立法“空白”,是对《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再细化和再延伸,二者相互补充。

会议要求,雨城区各街道、各镇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区财政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全力保障村级河长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在知晓《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村级河长如何开展工作、该如何配合村级河长的工作、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共同守护良好的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为雨城区“两区一地”建设作贡献。

刘妙

记者  刘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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