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钱“鸡保”十万分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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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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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鸡买“鸡保险”,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也有人“买单”。近日,记者从天全县畜牧局获悉,截至目前,该县已有15万只山地鸡“投保”,过去养殖户靠“天”吃饭正逐步 成为历史,养殖业的风险也大大降低。
  首例赔付抚慰伤痛
  “十年致富奔小康,一场灾难全泡汤。”2月5日晚,天全县小河乡养殖户彭某的养殖棚由于电线外露引发火灾,近350只小鸡葬身火海。让彭某没有想到的是,他投保的保险 公司的工作人员很快就赶到现场,核实了情况,办理了相关理赔手续。
  “这事要是搁在以前,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彭某感叹地说,现在养鸡赚了是自己的,如果发生意外,还有保险公司分担,养起来也放心多了,等条件好些,他打算扩大养殖规 模。
  据了解,死于火灾的350只山地鸡都是刚刚孵化不久的小鸡,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约值1000元。这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就将按照合同对彭某的山地鸡进行赔 付,预计赔付金额将近800元,这也是天全县山地鸡养殖保险的首例赔付。
  四方合作分担风险
  作为山地鸡养殖大县,天全县山地鸡养殖虽然具有规模较大、技术成熟、经济效益显著、市场前景广阔等优势,但是由于养殖业的特殊性,抗风险能力较弱,养殖户在致富路上可 谓是荆棘密布。
  虽然近年来,农户们对养殖业保险的需求日益强烈,可是由于农业保险具有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的“三低三高”特点,保险公司对于农业类险种往 往也是谈“农”色变。
  一方是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的传统养殖户,一方是能够转移、分散个人风险的商业保险机构。面对这种情况,天全县委、县政府在经过仔细研究和认真分析后,决定把山地鸡养殖 作为“四方合作”切入点,创新地提出了“政府+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农户”的“共担”新机制,明确山地鸡养殖保险实行“政府主导实行财政补贴,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保险 公司提供养殖保险”的基本思路。
  由天全县政府、山地鸡龙头企业、承保的保险公司各出资10万元建立保险基金,养殖户按每只鸡0.05元的标准自愿缴纳保险金参保。主要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新城 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沙门氏菌、爆发性球虫等家禽常见疾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同时该基金实行“单独建账,封闭运行”,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管理。
  自从1月1日开始在天全县推广“鸡保险”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民意识到投保的重要性,随着山地鸡养殖风险分担和转嫁,养殖户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保险公司也可以多开展一些 业务,实现双赢。“鸡保险”正在迅速进入天全县寻常百姓家。
  记者陈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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