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优先 保障灾后重建 全市依法治理保障服务灾后重建巡礼

来源:
2015-04-17 10:49
浏览:
收藏 打印

  两年前的4月20日,突如其来的强烈地震让雅安这个刚刚从“5·12”特大地震中恢复过来的小城再受重创,基础设施受损、生命财产损失,灾区急需重建振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雅安走过艰难的抗震救灾和过渡安置,在建设灾后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征程上阔步向前。

  党的十八大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新高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通过依法治理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当前,雅安正处于打重建“硬仗”、补发展“欠账”的关键时期,更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确保科学重建、依法重建、规范重建。

  省政府秘书长、市委书记叶壮指出,全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雅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4年至2017年,全面深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各项任务,力争60%的县(区)达到“法治县(区)”标准,“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多层次、宽领域法治创建活动蓬勃开展。2018年至2020年,争取全部县(区)达到“法治县(区)”标准,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依法治市目标。

  灾后恢复重建两年来,全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重建,有力推进了灾后恢复重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营造了浓厚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人民调解解民忧

民警向市民讲解安全知识

 

  法律进重建 调解进项目

  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灾后恢复重建要有力有序推进,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必不可少。

  然而,从抗震救灾到灾后恢复重建,各类矛盾问题集中,如果这些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妥善化解,势必影响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开展。

  法律进重建,把各类法律知识送到重建工地、送到群众身边,让大家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意识,让灾后重建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推进。

  调解进项目,把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到重建项目上,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每一个人认识到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了矛盾纠纷寻求依法调解。

  “感谢法官和村上干部的调解,不仅保障了我的合法权益,更能让我顺利重建新家。”经过石棉县法院法官和石棉县永和乡当地干部的调解,赵某诉余某解除宅基地转让,要求退还已交付订金并赔偿损失的案件顺利结案。

  在灾后恢复重建中,赵某和余某达成了以两万元价格购买余某部分宅基地用于灾后重建的协议。在赵某向余某交付订金后组织修建住房,在平整场地时,被与余某同村的几位群众以不接收外来户、余某转让的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等理由阻拦其修建。赵某不得已诉至石棉县法院,要求余某退还已交付的订金并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通过了解得知,原告之所以要求被告解除合同退还订金,主要是在修建过程中受到了第三方的阻碍,原告的本意并不愿意解除合同,只是无法修建后的无奈选择。此外,被告也希望双方继续履行宅基地转让合同。

  随后,法官到当地了解情况,当地村组表示原告赵某在地震中受灾,且为同乡村民,愿意接收其在本村落户建房。随后,法官和当地干部又通知阻碍施工的第三方群众,对第三方群众提出的土地权属进行指认识别,搞清了土地界线。

  最后,由于在划清土地界线后原被告之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面积减少,原告不能有效建房,法官和当地干部又协调双方,由被告在尚未出让的宅基地中画出一部分位置更加适当的区域转让于原告。

  最终,通过一系列细致的工作,这起灾区群众重建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群众灾后恢复重建得以顺利进行。

  这只是全市调解进项目助推灾后恢复重建的一个案例,正是这样一个个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为全市灾后恢复重建中心工作提供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目前,全市共建立项目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室115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6个、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专业调解工作组9个,涉及城乡居民住房重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教育等领域。在深化“调解进项目”中,完善了受理、引导、分流机制和研判机制、实施疑难复杂纠纷攻坚等形式,及时预警、反馈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项目薄弱环节。同时,在县(区)建立完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组”,负责调处辖区工程项目中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大的、有影响的案(事)件。

  增强自主意识 发挥群众主体

  探索创新治理方式

  2013年7月,灾后恢复重建启动伊始,在首先启动的农房重建中,232个新村聚居点在当地党组织的领导下,全部建立自建委员会,充分发挥灾区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重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增强群众自主意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群众的事情群众办,是这次地震取得应急抢险、过渡安置重大胜利的重要经验之一,也为灾后农房重建发挥群众主体、主责、主力作用进行了有益探索和重要铺垫。农户自愿进入灾后重建聚居点,一般都要出资10至20万元,并且聚居点的规划选址、土地征用、户型设计、招标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分房入住等每项工作都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在这些现实利益面前,群众最相信的只能是他们自己,必然要求深度参与农房重建工作,自然催生自建委员会模式的产生。

  “自建委员会成立以来,也遇到不少难题,但都顺利解决。”雨城区上里镇党委书记黄斌说。在项目实施中,有利益纠纷、矛盾积怨,大多由自建委员会出面调解沟通,很快化解。自建委员会通过发挥自身优势,用群众教育群众、用群众说服群众、用群众引导群众,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重建中,新村聚居点业主大多来自不同村组,原有村组的管理服务结构被打破,原居住地基层党组织服务“鞭长莫及”,现居住地基层党组织服务“力量不足”,急需一个新的工作办法来整合。党组织领导下的自建委员会工作模式,有效整合了当地的党员干部资源、社会组织资源、群众资源等,成为基层群众整合利益的共同体、民主参与的主阵地、灾后重建的大舞台,进一步拓展延伸了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

  在此期间,“六个自我”、“三个自治”、“四个依靠”等助推基层依法治理的经验不断得到总结和应用。“六个自我”即实现居民“做主人”的自我管理水平提升、“守家园”的自我防范水平提升、“树形象”的自我宣传水平提升、“保稳定”的自我服务水平提升、“反邪气”的自我约束水平提升、“当监理”的自我监督水平提升。“三个自治”即坚持村民自治,充分还权于民,让广大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坚持依法自治,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防止在自治过程中出现“一言堂”,倡导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矛盾纠纷;坚持以德自治,用群众身边典型感化引导群众,运用道德约束来规范村民行为,积极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四个依靠”即依靠村民委员会、依靠地方能人、依靠回村老干部、依靠法律工作者,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推进依法行政 提速行政审批

  开辟重建“绿色通道”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如何尽可能缩短项目的审批时间,将更多的时间留给项目的实施?我市在依法行政中不断探索,力求在行政审批效能和质量上服务灾后重建。

  “项目的法定程序必须严格进行,要提高效率缩短时间,这就要求我们在自身的审批流程上要更精简、更高效。”在依法治市中,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审批改革,开辟重建“绿色通道”。依法依规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联合图审、联合踏勘、联合验证、多证联办等措施,实现行政审批“项目更少、程序更简、办理更快、费用更低、服务更优”。据统计,全市共计修改267个、整合69个审批流程图,取消74个独立审批流程图,绘制3个跨部门并联审批流程图和13个部门内部并联审批流程图。同时,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种类、标准、程序,实施有效的法律督导和效能监察。

  现在,来雅安投资的企业,从设立登记到开工建设的审批时间,只需52个工作日,而原来这一环节需要148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建设的审批时间,也由136个工作日缩短至64个工作日。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我市制定并印发《进一步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实施方案》,启动并联审批领域“1+4+N”审批模式,建一条由企业设立登记通往项目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高速公路”。

  作为“4·20”芦山强烈地震后首个投资雅安的重大项目,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从工商注册登记到完成审批,仅用时38个工作日。据统计,从2013年“4·20”芦山强烈地震以来,数百家企业接受并联审批的服务。80%以上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企业设立登记的全部手续。

  除了缩短审批时间,我市还着力健全政府依法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的权限和决策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评测、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参谋助手作用,将决策的法律风险控制到最低,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推进行政审批方式转变方面,全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经过清理,市本级目前保留行政许可147项,保留非行政许可76项,下放管理层级72项,转为服务事项89项,暂停审批事项10项。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制定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凡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全部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并联审批。实施审批超时默认制、联合审批制度默认制、现场勘查“一车制”等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工作。

  整合党群资源 化解基层纠纷

  从“自建委”到“自管委”

  如今,一个个新村聚居点拔地而起,重建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的自建委也酝酿着向自管委的转型。

  在芦山县芦阳镇黎明新村,自新村建成后,该村党支部积极引导“自建委”向“自管委”过渡转型,探索建立起“1+3”基层治理做法(党组织领导,受灾群众、党员干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了“党支部核心领导、自管委组织协调、群众当家作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今年1月初,黎明新村召开户主代表会。会上,通过投票选举,由7名户主代表组成的黎明新村自管委正式成立。

  按照职能分工,黎明新村自管委主要对环境整治、住户安全、产业发展、和谐文明四个方面进行管理。由自管委环境整治小组牵头,群众共同出资,黎明新村聘请了2位新村居民负责公共区域环境保洁,保持新村环境整洁;为保障新村安全,自管委协同自建委,组织每晚8点到10点进行安全巡查,并深入农户家中,了解孤寡老人居住和身体情况,同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根据群众发展产业的愿望,自管委积极联系芦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请专业老师为群众开展刺绣、电工、焊工、缝纫等方面的培训,并及时向聚居点住户宣传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和市场信息,引导聚居点住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像黎明新村这样的自管委,全市还有很多。

  实践证明,自建委、自管委工作模式,有效整合了基层党群资源,完善了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为“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探索了新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