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维护“雅茶”品牌声誉 为冲刺千亿茶产业目标筑牢质量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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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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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主体责任落实、生产许可管理、过程控制等七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助推全市茶产业提质增效。

《通知》强调,各茶叶生产主体须全面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原料采购、生产控制、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动态完善风险管控清单。监管部门将重点核查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及风险清单制定实效。

在准入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严格执行生产许可法规,新获证企业须在3个月内接受首次检查。对无法持续达标的企业,将启动退出机制,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吊销许可等惩戒措施。重点核查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未申请变更、超范围生产等违规行为。

针对生产过程管控,《通知》要求严格原辅料进货查验,规范关键工艺参数记录,禁止添加非食品原料。特别强调生产车间须实现人流物流分离,杜绝原料落地、人员随意进出。同步强化标签标识管理,必要时需委托专业机构检测标签合规性。

《通知》对分装企业提出专项规范,要求原料必须来自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分装区域须配备三防设施并独立分区。标签须明示分装商信息及分装日期,保质期不得短于原产品期限。

在质量把控环节,要求企业通过自建实验室或委托检测方式,强化全链条检验,重点核查检验设备校准、留样管理等情况。同时加强储运安全管理,原料成品须分区存放,运输环节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并建立承运方资质审核机制。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对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置,切实维护“雅茶”品牌声誉,为冲刺千亿茶产业目标筑牢质量安全防线。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石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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