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纳入公租房管理办法 统一管理 低保低收入及外来务工群体 均可申请
雅安日报讯24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作为省内首批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试点的城市,我市于今年年初正式实施雅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办法》,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住房保障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都将统一称之为公共租赁住房。在这其中,此前为人们所熟知,仅面向城镇低保群体的廉租房,也将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为租赁型保障住房,实行“三统一、一分类”,即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
市住建局下属的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保障对象上,《办法》将实行分类、分层次保障等方式,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并对每类保障对象的具体准入条件进行了明确。同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分配时将采取按收入从低到高排序的原则,优先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实行租金减免的政策。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目前已进入廉租房资格审查阶段,去年因房源不足,而在今年再度进行分配的387户雨城区低保家庭,将按照《办法》实施前的相关规定及标准申请、分配。此次所分配房源来自雨城区廉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中心城区雅州大道的金凤小区,共有廉租房792套,目前正在协调完善入住条件。
对此次分配后,该项目剩余房源分配,以及后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该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按照于今年年初正式开始实施的《办法》统一运作管理。届时,无论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市、县、区引进的专业人才,“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基层教育、卫生专业人员和基层干部等群体,都可按照《办法》中的标准,以及所在区域当地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租住廉租住房或公租房。
此外,根据市住建局提供的全市保障性住房信息显示,今年我市将竣工的保障性住房为4248套。其中公租房1001套,廉租房459套,经济适用房12套,限价房516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062套,林区危旧房改造198套。
以其中的市本级工程为例,位于市区姚桥新区,拥有1648套住房的和平d区(拆迁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将于今年年内竣工,并完成小区内道路、绿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配置,达到入住条件。而同样位于姚桥新区郑和路附近,拥有470套住房的清心苑(廉租房)小区,也将在今年年内竣工,但因小区内安置房部分建设正在进行,小区内基础配套设施将在该部分完成后统一进行。
据了解,在《办法》实施前已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且未到期的仍按原合同执行。而在租赁期满后,则按照新办法实施。企业或 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准入、分配及租后管理,也可参照该《办法》执行。
记者孙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