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元买回辆“问题车”厂家赔偿损失6000元

来源:
2006-10-31 00:00
浏览:
收藏 打印

  本报讯“我该怎么办啊?”近日,市民赵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着急地询问着自己花25万元买的汽车出现问题该找谁解决。
  据了解,赵先生退伍后,和朋友合伙投资了25万元,9月在市区一家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用于运输经营。
  买回了新车,又找到了合适的运输生意,赵先生欢喜地把车开到了宝兴一电站使用。谁知刚过几天,赵先生就发觉汽车变压箱“不对头”。他原本打算把这桩生意完成后,再去检 测这辆“不对头”的汽车。谁知,在一次运输过程中,赵先生无法将汽车挂档入位,导致汽车只能停留在河中。
  赵先生说:“我不想增加国家负担,退伍后没有让国家安置转业单位,和朋友商议投资搞运输,谁知刚起步就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们花了20多万元,才几天就出现问题,太让人 气愤了!”
  赵先生随即来到雨城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电话通知了汽车经销商,于当日下午安排赵先生和经销商负责人进行了首次调解。
  由于该车出现的故障涉及产品质量问题,雨城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前后共安排双方进行了3次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汽车厂家负责对赵先生的故障车进行免费维修,并一次性 赔偿赵先生6000元。另一方面,雨城消委会工作人员也提请广大消费者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购买了“缺陷”商品后,及时向消委会投诉,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挽回损失。 记者王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