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法院 “阳光”执行促履行 案结事了获好评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雨城区法院获悉,近期,雨城区法院执行局邀请雨城区人大代表全面监督见证执行,将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不断提升执行队伍作风、法官职业素质,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申请执行人姜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虽然争议标的仅4300元,但姜某多次到法院要求尽快执行且情绪激动,该案经多次网络查控和传统查询后了解到,王某账户金额合计不到百元,也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王某到庭后表示不认可该判决,争议的4300元是劳动报酬,不是双方之间的借款,现在自己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无法支付该笔执行款。
该案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经过认真研判,为尽快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报院领导同意后,决定上门强制执行,如王某仍不愿履行,拟依法对其住所采取搜查的强制措施。
执行法官、法警、人大代表一行赶到王某家中,执行法官再次向王某
雨城区人大代表们表示,通过近距离监督见证雨城区法院的执行工作,看到了雨城区法院为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做出的不懈努力,也更加直观看到了执行工作的不易。希望雨城区法院再接再厉,始终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郭丽艳 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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