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建设安全技措费用要设专款我市开展水电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更加注重保护职工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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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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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农民工所在企业若未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不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最高罚款额可达2万元——刚刚启动的全市水电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明 确要求,施工企业、单位要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保护责任。其中,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依法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成为业主必须履行的责任。
  此外,施工单位若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到10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整治行动要求,施工企业要充分落实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对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等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执行职业病防治告知 制度,并且定期进行员工体检,定期公布职业卫生安全情况。同时,要按照规定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 戴、使用。
  水电施工企业大多地处偏远,应急救援是职工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整治行动还明确,施工企业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医疗设施、应急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和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也是此次整治的主要内容之一。相关部门将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岗位特点,有重点地培训安全生产中应知、应会的知识,以提高农民工的 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据悉,针对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此次行动将监督业主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1.5%的标准,在工程预算外另行单独支付建设项目的安全技措费用,并监督其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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