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民法院仅用1天立案调解民事纠纷案14件

来源:
2012-11-2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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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立案调解中心就受理了一起程某某、王某某等14人起诉许某某的民事纠纷案件,并在受理后1天内即成功予以立案调解。

  事件的起因源于一次工程承包。被告人许某某原为南充市仪陇县人,曾在仪陇县承包工程。因施工期间资金周转困难,即先后向亲朋好友借了一些款项,并拖欠了部分材料款。此后许某某来到雅安市石棉县居住至今,期间也一直未向程某某等9名原告和王某某等5名原告偿还借款,以及拖欠的材料款。

  在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无果后, 鉴于许某某始终拖欠借款、材料款不还的行为,来自被借款方和被拖欠材料款的14名债权人,分别委托律师于日前来到石棉县人民法院进行立案调解。

  在接到这一调解诉求后,石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中心立即安排了被告许某某系列案件的调解。调解中,面对本案调解法官的咨询,被告许某某当即承认自己借款和拖欠材料款均为事实,但由于利率过高自己无力承担。对此,调解法官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通晓道理,最终促使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为使司法调解工作更好地发挥效能,该院目前已设立了立案调解中心1个,落实独立的温馨调解室4个,派驻其他调解组织巡回法庭2个,建立了调解员网络库和“大调解”激励机制。在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充分行使立案调解中心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委托调解新路子,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薛薇 刘晓晶 记者 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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