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层层包 合同不能抛
8月30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外来了近20人,他们背着被子,提着塑料编织带,许多人就地打开铺盖卷,和衣躺在了门口。“看样子,又是农民工遭拖欠工资了……”经过这里的市民见此情况,无不摇头叹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调查后发现,这些人是雨城区姚桥镇某施工工地的农民工,并不是用人单位拖欠他们工资,而是由于该工程层层转包,用人单位又没有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承包者之间闹矛盾,农民工担心干了活得不到报酬,从而提前讨薪。
包工头扯皮
农民工忧“薪”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队长高长随等赶到现场后,当即电话通知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及多个转包老板到场,情况很快明朗。
该工程属临时工程,工期为3个月。湖南某建筑工程公司将工程承接到手后,并没有亲自进行工程建设,而是将工程再次发包出去,而第二个承包人又再次转包给别人,这样转来转去,转到最后一个包工头手里时已是第4层。8月初,这位包工头在天全县始阳镇、乐英乡等地找了17名农民工参与工程施工。
工人到位后,公司并没有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作了口头约定,承诺每月10日发放工资。
工程开工10多天后,带民工来的包工头与工地老板闹起矛盾。几经争执后,包工头决定离开,被他召集来的农民工自然担忧起自己的报酬问题。
“老板又没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干了近20天的活,包工头一走,谁来支付我们的工资?”为此,农民工们便邀约在一起,以“娃娃要开学了,老板拖欠工资”等为由,要求劳动部门出面解决,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虽说农民工行为过激,但劳动报酬还是应当得到的。”市劳动部门相关人员表示,尽管还不到约定发放工资的时间,但考虑到此事情况特殊,他们仍然有责任帮农民工要回应得的工资。
工资未拖欠
合同也应签
调查中,劳动监察人员发现,虽然没到发放工资的时间,但用人单位已经提前向农民工预付了生活费,农民工的生活问题是得到了保障的,离开工地的那天早上,工棚里还放着工人买回来没来得及吃的猪肉。
高长随告诉记者,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并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
但高长随同时表明,从开工之日起,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30天仍不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将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这家公司虽没超过30天期限,但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工人员来去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同时,一个工程无论下面有多少个承包者,劳动部门只认一个主体,那就是总承包单位,一旦农民工出现什么问题,劳动部门只找总承包单位解决。
经过几个小时的协调,当天下午6时许,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工程项目部提前支付17名工人工资共计1万余元,并且钱不交给转包老板,而是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愿意继续留在工地做工的,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你们没有领到工资,就打电话来……”协调结束即将离开时,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农民工。昨(2)日下午,记者再次采访高长随,他说,上午才到工程地进行了回访,农民工已于8月30日当晚领到了全部工资。
“任何用人单都应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这样就能避免很多纠纷!”高长随最后说,上述情况虽然十分少见,但应该引起用人单位注意。记者彭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