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5项职责让法律工作者进村
雅安日报讯近日,汉源县正式启动法律工作者联系村(社区)制度,深入推进“四个依靠”依法治村工作。
去年12月底,汉源县提出,以村(社区)为切入点,坚持“三个自治”(村民自治、依法自治、以德自治)、“四个依靠”(依靠村民委员会、依靠地方带头人、依靠回村老干部、依靠法律工作者),筑牢依法治县基层基础。
按照法律工作者联系村(社区)制度,汉源县将在全县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目标任务。汉源县根据县级政法部门干警力量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数量,选派191名法律工作者到全县210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行政村服务一天,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并建立相关法律顾问工作台账。村(社区)法律顾问将提供包括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村(社区)依法治村和综治维稳工作等5项服务,将“依靠法律工作者”落到实处。记者蒋龙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