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权力进清单 清单之外无特权 芦山县探索推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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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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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芦山县纪委监委获悉,今年以来,芦山县立足基层实际,紧盯“不能腐”这个关键,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监督为切入点,建立一套“微监督”机制,探索推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厘清权力边界,激发“不敢腐”“不想腐”的叠加效应,推动纪检监察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

芦山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制订小微权力清单的过程中,我们针对不同村(社区)的实际和群众的需求,围绕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权力’如何监督这一核心,探索推出小微权力清单,推行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让一切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特权。”

芦山县通过村(社区)廉政风险防控大排查,编制《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廉政风险排查清单》《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廉政风险排查清单》两张清单,梳理排查全县33个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廉政风险点53条,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廉政风险点36条,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整改台账,督促问题落实整改,让村级监督带着“问题”去监督,做到有的放矢。

聚焦基层履职、用权、公开三大关键。芦山县紧盯村级“小微权力”,梳理、编制涉及村级重大决策、重要项目、财务管理、公开征询、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类等11个方面的“小微权力”事项,建立村(社区)干部“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39张,实现“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化、图解化,让村级监督聚焦、精准。

县纪委监委对“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运行召开专题培训会,覆盖所有的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组织集中学习培训95人次,并编印《芦山县基层“微权力”监督工作资料汇编》强化教育培训。

截至目前,芦山县各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发现并督促整改党建、民生、“三资”管理、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共性问题63个、群众反映的个性问题38个;开展“三务”公开、财务收支、村(居)务、村级集体经济等监督检查11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120余个,向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移交问题线索2件。

芦山县纪委监委  记者  郑雨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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