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权力进清单 清单之外无特权 芦山县探索推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芦山县纪委监委获悉,今年以来,芦山县立足基层实际,紧盯“不能腐”这个关键,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监督为切入点,建立一套“微监督”机制,探索推出村级“小微
芦山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制订小微
芦山县通过村(社区)廉政风险防控大排查,编制《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廉政风险排查清单》《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廉政风险排查清单》两张清单,梳理排查全县33个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廉政风险点53条,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廉政风险点36条,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整改台账,督促问题落实整改,让村级监督带着“问题”去监督,做到有的放矢。
聚焦基层履职、用权、公开三大关键。芦山县紧盯村级“小微
县纪委监委对“小微
截至目前,芦山县各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发现并督促整改党建、民生、“三资”管理、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共性问题63个、群众反映的个性问题38个;开展“三务”公开、财务收支、村(居)务、村级集体经济等监督检查11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120余个,向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移交问题线索2件。
芦山县纪委监委 记者 郑雨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