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法院多举措积极服务灾后重建
一是充分履行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从“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受灾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巩固抗震救灾的成果和灾后重建的顺利进行”出发,加大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中的调解、和解力度,强化与乡镇、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积极作用,减少影响灾后重建的阻力。二是抽派精干力量,积极投入灾后重建。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坚决服从县委对抗震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抽派5名擅长群众工作、精通法律知识的审判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灵关片区灾后重建工作,派出的干警兼顾自身本职工作,借助在灾后重建最前线的优势,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做到群众工作在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预判涉灾法律问题。针对在灾后重建阶段出现的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救助等各类矛盾情形,安排立案庭、民庭等部门通过巡回办案等形式,到各乡镇走访、调研,排查重建中可能出现的突出涉法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和研究,为提出法律建议和对策做准备。四是搞好延伸服务,扩大司法审判效果。结合县上“千名干部联万家”、“党组成员一对一联络”等活动,到乡村、进企业,及时了解他们灾后的法律需求,积极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暴露出来的法律问题提供帮助。五是加大涉矿案件审执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矿业作为宝兴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因“4.20”地震因素引发了矿权转让、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大量涉矿纠纷,对县域经济产生了一定影响。宝兴法院加大涉矿案件审执力度,主动向上级汇报敏感案件情况,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妥善审结了宝兴鸿鑫石材有限公司与雅安市金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等倍受社会关注的涉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