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雅安的市井生活
陈阳
混电影
上世纪七十年代是文化娱乐极度贫乏的岁月,当时的雅安城区大约有8万人口,却仅有电影院一家,川剧团一家,京剧团一家,新华书店一家,那时的川剧团和京剧团只能上演 8种革命样板戏,雅安城区平均每万人只能看一种戏,新华书店大都只是卖些毛选,语录之类的,基本上不卖文艺作品。因此,那个时代的孩子最喜爱的就只剩下了一个地方——电影 院。那时电影院上演的大都是国内电影,偶尔也上演些来自朝鲜,阿尔巴尼亚和越南等国的电影,比如朝鲜的电影有《卖花姑娘》,阿尔巴尼亚的电影有《第八个是铜像》,越南的电 影有《向北方》等等,当时雅安人对电影是这样的评价:“中国电影新闻简报、朝鲜电影又哭又笑、越南电影飞机大炮。”那时电影票大约是1角5分一张,学生场是8分,这个价格 今天来看,确是微不足道,但是,在那个年代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当时一斤大米的价格也只有1角3分8厘一斤,一斤肉9角4分钱,那个年代的孩子每天能从父母那里得到2分的零 用钱,那算是很富有的了,过年时小娃娃的压岁钱最多就是一元钱,一般也只有革命干部家庭才有这样的经济实力,工人和居民的娃娃想都不要想。
在这样的情况下,想看电影,唯一的出路只有去“混电影”了,所谓“混电影”就是不买票,混进电影院去看电影,混的次数多了,也混出了绝计。主要有:
(1)“瞒天过海”法:此法通常为“单人作案”,把用过的五颜六色的旧票收集起来,先在电影院门前偷偷观察今天的电影票是啥颜色,然后选一张相同色的旧票,而混进电影 院。
(2)“移花接木”法:此法通常也为“单人作案”,悄悄跟在一些大人的后面,拉着大人的衣角,门外的工作人员往往以为是大人带的小孩,而混进电影院。
(3)“声东击西”法:此法通常为“集团作案”,有的孩子故意在电影院门前打架,斗殴,制造混乱,分散工作人员的注意力,然后趁乱混进电影院。
(4)“一票多用”法:此法通常也为“集团作案”,你一分,我两分共同出资卖一张真票,先进去的孩子将电影票从门缝将票传出来,第二个又进去,如法炮制,结果一张票, 就用了六七次。记得有一次跟朋友约好我进去后就把电影票从门缝中递给他们,一进电影院后我就开始狂喊要去递票,引得全场人注目,当然其中也少不了电影院工作人员,现在想起 来,那时真傻。
还有更惨的就是无钱又无胆了,只有利用电影院的门洞洞、墙缝缝,一面是对外面世界渴望的具体表现,如果遇到里面的人不落教的话,恐怕你只会看见一个背影了。
当时的流行电影是:《南征北战》、《车轮滚滚》、《地道战》、《地雷战》、《渡江侦察记》、《创业》、《海港》、《卖花姑娘》、《战洪图》等等,每场电影前要放映新闻 简报,而且还要跑片。
除了电影院,我们还可以光明正大地看的,恐怕就是坝坝电影了,五0一、兵站、水中坝、天安厂、传染科、云母厂等地都是放坝坝电影的好场所,你快点回去拿凳子,我先把地 上的圈圈画起占着位子等你,快点嗬!
(连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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