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立案当日成功调解 宝兴法院帐篷法庭调解一起损害责任纠纷案
雅安日报讯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宝兴县人民法院一边投入抗震救灾,一边克服困难恢复审判秩序,为宝兴抗震救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5月5日,宝兴县人民法院灵关帐篷法庭当日立案,当日便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被告赵某当庭向原告王某给付住院费、误工费等费用3万元。
原告王某于今年3月在被告赵某经营的碳酸钙厂里装运碳酸钙,不料赵某饲养的狼狗突然扑向王某,王某被咬伤后又从厂里高坎摔倒在地,造成左小腿粉碎性骨折,王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至5月2日出院。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5月4日,原告到宝兴法院灵关帐篷法庭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费、二次治疗等费用5万元。
听完原告陈述,灵关法庭当即立案并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当事人明白诉讼风险和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还讲明目前在遭受地震灾害后,双方当事人应相互相理解、互相让步。最终,经过承办法官两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由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3万元。
钟琼 记者 周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