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七措施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一是扩大贷款对象范围。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扩大到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劳动者和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
二是提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者贷款金额从2万元内提高到5万元内,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可达200万元。
三是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扩大至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员工、私营企业法人代表和个体工商户等。
四是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在原有700万担保基金的基础上,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一次性新注入1000万担保基金,并从2010年起,市级财政每年按5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按30万元筹集补充担保基金。
五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基金补充机制、呆帐核销机制、贷款回收奖励机制和恶意借款人惩处机制,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深入推进。
六是创新小额贷款形式。鼓励从事微利项目的城乡创业劳动者通过抵押、质押形式向银行申请小额贷款后,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七是新设担保机构。在原有担保机构的基础上,由市国有担保公司在市就业局设立小额担保贷款业务部,切实缩短贷前调查和审批时限。
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举措,推动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止9月底,全市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96万元(其中为178名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发放贷款681万元,为6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贷款715万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1600万元的87.25%。直接扶持自主创业178人,带动就业623人。(审签领导: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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