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加强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
全面加强法治型政府建设
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开放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清理规范执法项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能力。
简政放权
全面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科学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加快建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
加快整合政务服务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强化“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水平。
依法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的政府信息公开。
从严治政
全面加强廉洁型政府建设
坚持把从严治党与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有机结合,以纯政风、严政纪为重点,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着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和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持续治理“庸懒散浮拖”等现象。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公车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