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个集体获评“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来源:
2022-08-26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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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获悉,我市7个集体获评“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经四川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严格评审并公示,决定命名在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周期中,符合创建条件且表现突出的318个创建集体为“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我市7个集体榜上有名,分别为: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蜀道集团藏高公司雅康高速雅安管理处路产管护中队、雅安市名山区中医医院、芦山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宝兴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石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雅安微浪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青年文明号活动自1994年启动实施,是面向职业青年群体,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理念,弘扬职业文明、培育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才,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8年来,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守正创新,不断突出创建导向、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创建标准,在引领时代风尚、推动行风建设、动员青年建功、服务青年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人才效益。活动在窗口服务单位、生产企业、行政执法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领域广泛开展,至今覆盖全省30多个行业领域,吸引20多万个青年集体参与,涌现出全国级青年文明号200余个,省级青年文明号2000余个。

记者  郑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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