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十一”畅通环境维护市区良好交通秩序

来源:
2006-09-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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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自9月14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经过半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为“十一”黄金周、川农大校庆期间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半个月的整治时间中,该大队各中队先后在城区各主干道对假冒军车、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摩托车驾乘人不戴头盔、人力客三轮车不按规定登记号牌 上路行驶,以及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
  整治中,直属一大队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上述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机动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越过停止线等轻微违法 行为采取教育放行。该大队还联合市运管处,深入蜀通、利民、雨城3家公司,在驾驶员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学习。并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出租车人行道抢道、乱鸣喇叭、随意调头等不 文明行为,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据统计,自整治开展以来,共查处无证驾驶机动车14起,酒后驾驶机动车4起,超速行驶274起,机动车违规停放50起,收缴非法加装动力装置11个,暂扣非机动车 9辆,并发放机动车警示卡200余张。
  记者李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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