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实行备案制加强重建项目监管

来源:
2009-02-1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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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全县灾后重建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的安全,近期,芦山县对灾后重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实行备案制。备案制明确了备案主体和备案内容,要求各备案主体根据项目建设实施的具体情况,除报送招投标备案表外,还要报送详细的从项目的审批立项到检查验收的整套原始材料。(审签领导:姚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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