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本报讯近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成为全市检察机关首个被授予国家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的基层检察院。
2007年以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把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活动作为了解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注重从接待场所建设和接待人员素质提高两方面来加强控申举报工作。
同时,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树新风,在全院形成大信访格局,确保了在涉检信访环节不出问题,推动了控申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展示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窗口”形象。
2010年,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依据新修订的《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进行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充实、规范、完善各种硬件设施和信息资料,为最后顺利完成创建活动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冯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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