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加强灾后建材市场监管

来源:
2008-09-0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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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维护灾后市场秩序稳定。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建材经营户50户次,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建材,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建材,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的“地条钢”及其制品,销售包装标志不全、标号与质量不符、强度等指标不合格的水泥,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10种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未发现以上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格建材市场准入,依法规范市场主体。严格执行有关行政许可规定,严把登记注册关。对被取消生产许可证的建材生产企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确保建材质量。三是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建设、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取缔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建材企业和窝点的执法合力。四是按“三化市场”建设有关标准,对飞仙石材市场、新区建筑建材市场建设进行初步规划设计,为灾后重建提供支撑。五是召开停产砖厂恢复生产工作会,协调支持业主尽早恢复生产。(审签领导:李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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