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检察系统四措施抓实抓好人民监督员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制定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方案》、《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职责》、《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运行。二是精心选拔,配强监督员。按期、按程序对人民监督员进行换届。目前聘任的人民监督员来自区人大、区纪委、区政法委、区民盟、川农大,年龄和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三是重视培训,提高素质。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常规培训,并为其订阅了法律教科书、《人民监督员专刊》、《检察日报》、《检务公开》等书籍报刊,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监督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凡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应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时,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约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审签领导:余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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