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法院集中执行赡养纠纷案件

来源:
2018-05-16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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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赡养纠纷类案件因其诉讼请求的相似性、紧迫性及赡养人不履行义务的顽固性,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

在“雅州风雷1号”集中执行活动中,名山区法院梳理出久执未结的赡养纠纷案件5件,打出柔性调解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组合拳”,提高执行效率的同时,也为周围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弘扬了“赡养老人,孝敬长辈”的家风。

柔性调解

找准矛盾焦点

联合调解巧执行

岑某、张某夫妇已年近八旬,本应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却因赡养问题与儿女对簿公堂。

2015年经名山区法院审理判决:除身患残疾的大儿子外,岑某夫妇其余五个子女每月支付老人300元赡养费。但判决生效后,岑某夫妇的四子和五子却迟迟不履行判决,经村组多次协调未果,岑某夫妇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支付2016年和2017年的赡养费共计7200元。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前期调查将此案定位为因家庭矛盾和土地问题引发的不赡养,遂采取联合调解模式,邀请当地干部及人民调解员等进行调解,在对被执行人进行先行教育后,使其认识到无论是法律义务还是道德层面,赡养父母都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土地权益问题上,法官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四子和五子放弃对父母名下土地的分配权益,作为这两年对父母的赡养费用。

强制执行

该出手时就出手

强化拘留破执行

王某和高某今年80余岁,含辛茹苦把四个子女养大,现在儿女们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事业,日子过得还不错。但两位老人患上了各种疾病,生活自理等各方面都十分困难。两位老人的二儿子认为父母偏心,且当初土地确权时将本该属于自己的土地划到了父亲名下,心有怨气,并以此为由不赡养老人,其他子女相互比较,也不愿支付赡养费,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4月24日,名山区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老人的二儿子家中,想再次对其做思想工作和法律宣传,但该被执行人态度恶劣,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教育下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不赡养老人一事还振振有词。

面对这样的情况,名山区法院依法对其做出拘留15天的决定,促使其深刻反思。在被拘留后,被执行人的亲属找到法院代其履行了相关义务,支付了赡养费,并表示一定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让其认识错误,以后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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