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慈善总会捐赠款物管理办法出台
雅安日报讯 4月15日,记者从市慈善总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上获悉,《雅安市慈善总会捐赠款物管理及使用办法》(下称《办法》)已正式出台。《办法》规定,个人捐赠5万元,单位捐赠50万元以上的,可按捐赠者的意愿为基金冠名。
我市慈善总会自去年9月成立以来,已经陆续收到慈善捐款332万余元,先后救助危重病人、见义勇为者、特困户、困难学生等18人次,根据慈善捐赠者意愿定向捐助困难学生37名、定向捐助修建了名山县建山乡道路桥梁等,在缓解贫困、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慈善总会各县区办事处也相继成立。
据了解,为使慈善捐赠款物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市慈善总会根据有关法规,专门制定出台了《办法》。《办法》规定,自愿捐赠、依法进行是募集慈善款物的原则,募集的资金分定向(专项)捐赠款、不定向捐赠款及工作经费捐赠款3种。捐赠者捐赠的实物除直接用于救助外,其余部分可通过合法手续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纳入捐赠收入。
《办法》规定,对独立捐赠慈善项目者,可在该项目所地树碑纪念,并享有项目名称的冠名权。市慈善总会与冠名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办法》规定的慈善资金使用范围是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
《办法》还规定,市慈善总会将逐步建立“爱心存折”回血制度。当善款捐赠者遇到重大灾害、伤病,造成困难时,善款捐赠者可持证向市慈善总会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申请生活困难等专项求助。
市慈善总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还审议通过了《雅安市慈善总会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记者 彭华
我市慈善总会自去年9月成立以来,已经陆续收到慈善捐款332万余元,先后救助危重病人、见义勇为者、特困户、困难学生等18人次,根据慈善捐赠者意愿定向捐助困难学生37名、定向捐助修建了名山县建山乡道路桥梁等,在缓解贫困、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慈善总会各县区办事处也相继成立。
据了解,为使慈善捐赠款物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市慈善总会根据有关法规,专门制定出台了《办法》。《办法》规定,自愿捐赠、依法进行是募集慈善款物的原则,募集的资金分定向(专项)捐赠款、不定向捐赠款及工作经费捐赠款3种。捐赠者捐赠的实物除直接用于救助外,其余部分可通过合法手续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纳入捐赠收入。
《办法》规定,对独立捐赠慈善项目者,可在该项目所地树碑纪念,并享有项目名称的冠名权。市慈善总会与冠名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办法》规定的慈善资金使用范围是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
《办法》还规定,市慈善总会将逐步建立“爱心存折”回血制度。当善款捐赠者遇到重大灾害、伤病,造成困难时,善款捐赠者可持证向市慈善总会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申请生活困难等专项求助。
市慈善总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还审议通过了《雅安市慈善总会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记者 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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