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150万元支持“和谐新村、和谐社区”建设
本报讯19日,芦山县“和谐新村、和谐社区”建设县级示范点竞评会结束,芦阳镇火炬村、飞仙关镇新庄村等5个村当选,获得总计150万元的新农村建设经费。
当天,“和谐新村、和谐社区”建设县级示范点竞评会在该县天府雪鹅生产基地举行。该县9个乡镇的申报村在竞评会上按照“组织保证有力、建设思路清晰、工作措施具体、基 础优势明显、群众参与广泛”的试点竞评要求,由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和群众代表分别就如何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上台进行演讲、答辩。
在经过专家组评委的初评和终评两轮打分后,芦阳镇火炬村、飞仙关镇新庄村、清仁乡芦溪村、思延乡清江村、龙门乡的王家村等5个村获评为“和谐新村、和谐社区”的试点 村。据了解,这5个试点村将获得每年由县财政拨付的每村30万元新农村建设经费,以推进全县“和谐新村、和谐社区”建设。记者李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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