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名单被曝光 “老赖”主动履行债务

来源:
2018-01-2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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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干警接到成都某节能公司法定代表人蓝某打来的电话,表示自己愿意履行完毕公司所欠执行款,请求申请法院撤销自己的公司作为失信被执行人而被曝光的相关信息。

案情回放:

被执行人贷款受阻

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2014年8月7日,申请人某建工公司向石棉县法院申请再执行被执行人成都某节能公司284860元执行款。

受理该案后,石棉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成都某节能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执行款。针对被执行人的赖账行为,石棉县法院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该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公司法定代表人蓝某发现其在贷款、出行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无奈之下,只得与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撤销自己的公司作为失信被执行人而被曝光的相关信息。

近日,在办案干警的主持下,被执行人成都某节能公司与申请人某建工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即给付28万元执行款案结事了。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相关款项,本案了结后,法官按规定程序撤销了对被执行人进行曝光的相关信息。

这是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后,被执行人找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的一个典型案例。近年来,石棉县法院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户外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84人次,目前有36人履行了相关法定义务,其中10人在银行融资贷款及购买房产时受阻,5人因无法乘坐飞机及高铁的情况下,找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

法官说法:

被限制9项高消费

让“老赖”寸步难行

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是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要工作之一,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集中曝光都是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段。“在本案中,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开曝光,在工作和生活上处处受限。”法官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曝光失信信息等民事制裁和失信惩戒措施。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采用暴力等手段妨碍执行公务等构成犯罪的抗拒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按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9项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彭庆旭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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