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芦山 实现秀美芦山发展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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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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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常委、芦山县委书记 宋开慧

  芦山是典型的盆周山区,是“5·12”汶川特大地震、“4·20”芦山强烈地震重灾县。底子薄、总量小、财政穷、增收难是当前发展的基本县情。加快发展与发展基础薄弱的对立、重建矛盾与历史遗留问题的交织、利益格局调整与群众理想期待的冲突,是当前建设秀美新芦山所面临的艰巨任务。我们正确审视芦山发展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明确提出了把依法治县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总体构想。按照依法治国的部署和要求,出台了《芦山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及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推进依法治县的具体配套措施。在中央、省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芦山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预计今年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29.5亿元,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城乡居民收入增长10%以上。以生态为基调的工业、农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产业园区聚集效应已经显现,“五大战略”发展步伐加快,民生发展取得重大进步,各项社会事业稳步推进。

  以崇尚法治为导向,保障宪法法律权威。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维护以宪法为根本的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始终把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置于宪法监督之下。大力支持县人大依法履行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职能在全县得到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实施。大力开展以“国家宪法日”为主题的全民宪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实施的社会良好氛围,引领全社会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法治芦山建设。

  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加快社会事业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突破,完善常委会、常务会会议决策机制。及时修订了常委会、常务会议事规则,实行公开透明的集体决策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大局工作为重点,夯实依法执政行政基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灾后重建要素保障、项目管理、资金监管、民生优先等机制制度,实现374个重建项目、130亿元重建资金的合理布局与分配。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实招、敢碰硬,建立完善干部廉洁自律、重大事项报告、灾后重建工作纪律等20多项制度。全年开展各类监督检查812次,发现和整改问题1028个,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3件5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174万元。

  以组织建设为纽带,巩固社会治理体系。我们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放在法治建设工作首位。及时调整和充实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构建起以县、乡、村、组为主干的四级组织体系;以牵头部门为主体,建立了部门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运行组织构架;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三大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组织领导体系,实现了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的全覆盖。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强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立专家咨询、法律顾问、常务会集体学法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治理,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行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128项。完善“两集中、两到位”制度,继续深化并联审批制度,全面推行联合会审、联合验证、多证联办等制度,开辟重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62件,政协委员提案、建议82件。

  以化解矛盾为手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切实履行稳定第一责任,认真开展社会风险评估,预防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成立信访矛盾纠纷协调处理中心,实施案件联动接访和化解,主动下访,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79件(人次)。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18件,调解成功1065件,成功率达95.3%;把全县划分为90个网格,实施网格化社会治理,扎实开展“平安行动”,保持“严打”整治斗争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示范创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法治建设为推手,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党务政务公开,不断拓宽人大、政协民主、基层民主、社会舆论等监督渠道。印发《芦山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建设,健全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书记、县长信箱运行机制,开通政务微博、芦山廉洁信息平台,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监督检查,拓展监督信息渠道。

  以司法改革为突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司法体制领域改革,建立完善公开、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继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落实司法便民措施40条、为民措施30条。深化检务公开,强化诉讼监督,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制度。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领域内外监督制约,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28名优秀同志被县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司法公开透明度大为提升。

  以法制宣传为载体,夯实社会法治基础。认真落实常委会、常务会会前学法和中心组法治讲座制度,凝聚法治共识。大力实施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选派优秀干部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举办针对性强的法制培训班,提高公职人员执政行政能力,培养法治骨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扎实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网络、媒体和法制宣传专栏,普及法律知识。推行“法治援村”行动,为全县47个村(居)委会配备了法律顾问。大力倡导法治文化建设,深度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建设成为全社会尊法、信法、守法和用法的生动实践。

  当前,芦山正处于灾后重建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要实现法治芦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总目标,要全面夺取灾后重建和建设秀美新芦山的新胜利,更需要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工作落实。今后,我们将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紧扣“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基本方针,确保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执政行政。继续加强公权力依法规范行使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党政权力约束机制,健全重大决定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健全党政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建设,加紧落实《芦山县全面推行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指导性意见》,提升党政机关执政行政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清理、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行相对集中执法和综合执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解决执法不严不到位问题。切实抓好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制度,积极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

  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能力,全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始终围绕法治建设这个核心,落实和深化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党的建设等各项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要充分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道德手段来实现全县社会有效治理、大胆创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对社会治理手段的新要求。健全规范社会治理要素保障,形成社会治理工作合力。继续深化社会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切实抓好监督制约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惩防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进一步营造法治建设环境,努力开创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切实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维护法律尊严,敬畏法律,崇尚法律,使尊法、学法、护法成为一种执政能力。要开展行之有效的全民法制教育,积极引导群众知法、信法、守法和用法,使崇尚法治成为全县社会的行动指南,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实施以法治为基本要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凝聚发展共识。切实抓好感恩重建思想教育活动,培育崇尚实干的时代典型。要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社会治理基础。继续深入持久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继续深化现代传媒宣传力度,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全域覆盖的全面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全民法治意识的明显提升。

  历经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洗礼,芦山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抓重建,一心一意谋发展,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干部,紧紧依靠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加强法治芦山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县,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推进灾后重建、全面建设秀美新芦山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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