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深度参与美丽新村自建自管——“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雅安实践之五
经过自建委和各方努力,芦山县龙门乡白伙组新村聚居点顺利建成。随后,自建委转变为自管委,制定一系列村规民约,让村民们的日常生活有规可依。图为当地儿童在新村内骑车玩耍。
灾区故事
灾后重建中,我市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灾区群众积极投身灾后重建——全市232个新村聚居点成立自建委,新村业主选出代表,从资金管理、重建安全进度监督、协调处理问题矛盾等方面全程参与灾后重建。
芦山县宝盛乡水老上组聚居点在建设过程中,自建委成员何万斌几乎天天都泡在工地上。从早期帮忙协调土地,到后来开挖基础,再到主体完工,如今村民陆续装修搬进新家,何万斌不知跑了多少趟。
“自建委啥都管,只要牵涉到业主的利益,我们就要参与。”何万斌说,自建委不仅代表业主与施工方、监理方打交道,还常常需要统一业主意见,组织业主商讨解决各项重建事宜。
“仅是交纳重建资金款项,就费了不少心血。”该新村重建中,业主分批交纳资金,每到支付款项前,何万斌和自建委的其他成员就得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讲清重建资金到位的重要性,然后到业主家中及时代收资金。
自建委成员何万斌,既是新村建设者,也是新村受益业主。用他的话来说,参加自建委是为业主服务,也是为自己服务。
新村聚居点基本建成后,我市的许多自建委随之转变为自管委。虽然名称和工作重心有了转变,但为群众服务的热心没有变。
今年4月9日,天全县始阳镇始阳社区凤翔新民小区自治管理委员会正式组建成立,经过200多小区居民代表的投票选举,原自建委成员胡德斌被推选为自管委主任。
“小区住户以前是散居,大家的生活卫生习惯各有不同。如果不管不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得不到保障。”83号住户高建富感慨,党和政府给大家修建小区,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绿化都让他非常满意,大家投票选出自管委,今后小区环境能得到维护管理。
雅安实践
此次灾后重建,中央把“指挥棒”交给地方;地方为主体的重建,离不开群众的广泛参与。作为灾后重建的主力军和原动力,灾区群众积极参与自建自管,把修建新家、管理新村的话语权牢牢握在手里。
新房重建群众说了算
在灾后重建“举国援建”到“地方负责制”转型的背景下,我市面对“灾后重建需维修加固24万余套,重建11万余套,涉及群众130万余人”的艰巨任务,面对集中开工衍生的重建力量不足、建材紧张、工匠短缺等诸多制约因素,面对农房重建必须在201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的紧张时间,必须动员一切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同时,在灾后农房重建中,农户自愿进入新村聚居点,一般都要出资10-20万元,并且聚居点的规划选址、土地征用、户型设计、招标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分房入住等每项工作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此,群众要求深度参与农房重建工作。
面对灾后重建工作量大、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基层不稳定因素增多等现实情况,我市构建了党组织领导下的自建委工作模式。
于是,我市232个新村聚居点成立了7-9人组成的自建委,并划分为质量监管、资金监督、调解协调等工作组,这支简洁高效的队伍很快运行起来。
“当初成立自建委是明智之举。”搬进新家一年后,芦山县龙门乡隆兴新村聚居点自建委负责人李可鑫依然记得自建委的工作情形。
新村建设之初,自建委和施工方因建筑价格产生分歧。施工方认为,村民出价低,成本和利润必然受影响;村民觉得,施工方开价高,大家的经济状况难以承受。作为业主推选的代表,李可鑫和自建委的其他成员前后与施工方谈判十多次,最终以双方认可接受的价格签订施工合同。
“自建委既要听取收集业主的意见,又要代表村民和施工方交涉。”李可鑫认为,自建委是沟通的桥梁,也是灾后重建的加速器。
在芦山县芦阳镇黎明新村,村民在震后第一个春节便实现了过新年、搬新家的愿望。
为什么这么快?芦阳镇党委副书记彭德华认为,新村自建委的成立和运行,有不小的功劳,“解决了上下沟通不畅的问题,让群众深度参与到农房重建中。”
自决自管开启新气象
基础设施怎么维护、环境卫生如何保持……新村建好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又出现了。
为了避免“建设容易维护难”,我市因势利导,引导自建委向自管委转变,实现群众的管理自主、利益自享、矛盾自调,将群众参与的效应延伸放大。
在芦山县龙门乡白伙组新村聚居点,路旁、广场都竖立了新村自管标识标牌——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污水管理制度、庭院规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村规民约,让村民们的日常生活有规可依。
“新村自管委成立于去年11月,有成员7人,是81户业主投票选出的。”白伙组新村自管委主任张兰坪介绍,自管委下设纠纷调解组、环境整治组、资金管理组、文明劝导组、文化建设组、产业发展组、安全巡查组7个工作小组,分工明确、相互配合。
“村规民约和管理制度是大家商讨决定的。如在管理中遇到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由自管委上报给村两委,由村里解决。”张兰坪说。
日常管护很重要,产业发展也得跟上脚步。在宝兴县,五龙乡弥勒沟新村聚居点自管委成员走村串户,收集群众意见后提出,弥勒沟是通往明礼乡铁坪山和陇东镇东拉山大峡谷两处风景名胜区的必经之地,可利用地理位置优势打造集生态观光、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特色农家乐,以乡村度假旅游产业为主,重点发展核桃、梨、桃、中药材等有机农产品。提议得到了村民一致响应,新村旅游综合体逐步形成。
实践内容
群众是灾后恢复重建的主体,也是灾后恢复重建最直接的受益者。
我市强化群众重建主体意识和自力更生精神,在新村聚居点建设中引导群众成立自建委,并逐步向自管委过渡转型,重建规章制度过渡转型为自管规章制度,组织成员由专注建设过渡转型为建管并重,引导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实现群众主体效益的最大化。
重建中,我市实施“四建立”,即新村聚居点成立自建委、自建委成立临时党支部、自建委建立自治章程、自建委建立工作台账,实现重建安全高效推进。
新村聚居点通过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联荐、个人自荐、民主选举的方式建立自建委,成立临时党支部。聚居点全部实现党组织覆盖,加强对自建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同时,自建委建立自治章程,由乡(镇)按程序会同民政部门对自建委进行注册备案,乡村两级会同自建委员会制定自治章程,保证工作有依有据、合规运行。
此外,自建委建立工作台账,摸清基本情况、工作值班记录、工程项目推进情况、重建疑问解答四本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自建委,成为灾后新村建设不可缺位的主角。
探索实践中,我市采取乡(镇)班子成员指导自建委、村党支部领导自建委临时党支部的方式,帮助协调有关部门、援建单位、承建单位等工作力量,实现领导指导到位;对自建委成员进行招投标、财务管理、房屋质量技术监督等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教育培训到位;由国土、住建、质监等部门加强技术指导,自建委督促承建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乡(镇)督促监理单位弥补技术不足,实现技术服务到位;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自建委对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全面监督,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临时党组织、重建业主对自建委进行监督,实现监督管理到位;落实临时办公场所,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意见征求制度、定期沟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实现工作保障到位。
灾后重建中,我市通过六项公示举措,实现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公示重建政策。统一设置公示栏,及时公示有关重建政策,让群众第一时间知晓。
——公示工作职责。对自建委成员的工作职责,以及自建委资金筹集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关注事项答复等职责进行公示。
——公示个人承诺。自建委成员向全体业主作出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资金使用。自建委开设资金专户,由乡(镇)、村委会、自建委各派出1名代表监管,资金按照招投标合同规定严格审批后拨付,并进行公示。
——公示质量监督。公开建材生产商、产品质量认证书等信息,公开施工重点环节监管情况。
——公示群众疑问。每周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质询作出答复、解释,并及时公开。
灾后重建中,全市232个新村聚居点成立自建委。随着新村建设完善升级,全市新村聚居点将陆续成立自管委,逐步实现全市新村全覆盖。
媒体关注
随着新村重建的陆续完工,自建委也逐渐转变成为自管委。
芦山县黎明村自管委副主任任俊波说:“前段时间大家共同出资,聘请了两位本村村民负责公共区域的环境保洁。”从去年8月到今年1月,黎明新村自建委到自管委缓慢过渡,如今各项工作开始走上正轨,“首先就是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按照重建规划,黎明新村周围将修建一个生态养老综合区。自管委请来县就业局为新村居民搞就业培训,首次连续两天的就业培训服务,内容包括了刺绣、电工、缝纫等。
群众直接参与重建过程,直接享受重建利益,自管委的成立,把群众这股参与的热情“固化”下来,变的是运行的规章制度,不变的是引导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模式。“现在自管委的职能,主要偏向于新村住房管理、产业发展、文化建设等方面,之前自建委的职能保留了一部分,更换了一部分。”汉源县大田乡新中村自管委成员白治洪说,他所在的新中村建起了汉源首批“文化院坝”,成为全县典范。
——摘自《四川日报》2015年4月18日的报道《从自建委到自管委:变化的不仅仅是“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