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报名开始
雅安日报讯 你的企业注重消费安全吗,想成为“消费安全示范单位”吗?那就赶紧报名参评“消费安全示范单位”吧!今(17)日,由雅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与雅安日报传媒集团共同举办的“消费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已正式开通报名通道。
此次评选活动不分行业,不受所有制性质、经营规模等条件的限制,凡在我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报名参与评选。
活动采取消费者推荐和企业自荐两种报名方式,有意愿参评的企业商家,可到市消委会或县区消委会领取报名表进行现场报名,也可以将报名表直接发到邮箱:DSZ12315@163.com进行网络报名,咨询联系电话:2244315。
活动评议采取消费者评议与评委会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将对推选出来的前十家商家和单位进行表彰、授牌,并在媒体上公布。
活动时间安排:
1、推荐报名阶段:5月17日至31日,采取消费者推荐和企业自荐两种方式报名,同时,参评企业签订《商品销售和服务安全承诺书》。
2、初评阶段:6月1日至20日,在前阶段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初评,并对参评企业建立档案,开展消费座谈会,进行初步评审,入围候选对象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在雅安日报上进行形象展示。
3、终评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以广大消费者终评推荐得分和专家评审组支持得分来作评审,其中消费者支持占70分,专家评审组支持占30分。
4、总结表彰阶段:7月10日,由主办单位举办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确定的十佳“消费安全示范单位”进行隆重表彰和授牌。
5、后续宣传推广阶段:在公示、表彰和授牌后,通过雅安日报对“消费安全示范单位”进行典型事迹推介,进一步倡导和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氛围。
记者 徐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