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违法行驶隐患多

来源:
2007-02-27 00:00
浏览:
收藏 打印

  2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了解到,去年雨城区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826起,其中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达488起,占到总交通事故的近四分之一,其中有很 大一部分事故发生在城郊。从统计数据来看,摩托车交通事故的伤亡率相当高,而很多摩托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是导致车祸发生的主要原因。
  调查 城郊摩托车违法多
  去年9月20日下午,余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违法装载5袋竹笋、搭乘4名乘客行驶至雨城区八步乡石龙村一陡坡处时车辆发生侧翻,驾驶员当场死亡,4名乘客受伤。据了 解,像这样违法驾驶摩托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在城郊常常发生。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市区内行驶的摩托车一般都遵纪守法,大多佩戴了头盔,也没有出现超速、超载行驶等现象。但在城郊结合部,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比较普遍。24 日,记者在雨城区南郊乡看到,在这里行驶的一些摩托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戴头盔,甚至还出现一辆两轮摩托车搭乘两名乘客的现象。在雨城区草坝镇、大兴镇等路段,也同样存在这 些问题。
  交警 违法驾驶隐患多
  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陶海。据了解,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驾驶员不戴头盔,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证驾驶摩托车和驾驶无牌摩托车等情 况。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据陶海介绍,摩托车缺乏一定的安全保护措施,俗话说就是“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摩托车上的人员很有可能受到严重的损伤。驾驶摩托车佩戴头盔是为了在交通事故 发生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头部,减轻头部受到的伤害,从而降低事故中的伤亡。从很多案例的经验来看,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佩戴头盔的死亡率要比佩戴了头盔的死亡率高出近 20%。由此可见,头盔对于保护摩托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摩托车超载、超速行驶,陶海表示,摩托车的稳定性较汽车要低很多,驾驶人超出摩托车的核载量装载或是超过限定速度行驶都有交通安全隐患。一辆两轮摩托车核定只能一 人驾驶、一人乘坐,如果再多搭乘一人,就会影响驾驶员的操作,摩托车本身的技术性能也不能满足安全行车的条件,遇到突发情况不能进行有效处置。超速行驶同样也存在严重的安 全隐患,摩托车在设计时就有一定的速度上限,而每条道路根据实际情况也有相应的速度限制,如果超过限速行驶,就有可能出现遇到突发情况停不下来,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更加严重 等情况。
  市民 应加强教育和处罚
  针对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多,人员伤亡率高,很多市民认为应该加强对摩托车的监管,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应该严肃处理。市民陆宇认为,现在摩托车非常普及,但由于很多摩 托车自身的稳定性比较差,加之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淡薄,造成了很多车毁人亡的事故。要减少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首先要从加强摩托车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下 手,多对他们进行宣传,让他们认识到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懂得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另外,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摩托车相关技术性能的监督和检测,确保摩托车的安全 技术性能合格。
  还有市民认为,在加强对驾驶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教育的同时,对于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应该依法进行处理,用强硬的手段让摩托车驾驶员不敢违法。只有这两方面 都得到加强,才能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部门 将加强宣传和管理力度
  据了解,交警部门正在加强对摩托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处罚力度。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根据自身辖区为城郊乡镇的特点,从去年7月开始,针对辖区内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 突出的情况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管辖区内的无证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摩托车上路行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载人、超速行驶、驾驶员和乘车 人未带安全头盔、机动摩托车未经审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还将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但二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现在很多政策上的限制和执法环境的要求,交警的执法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有些摩托车驾驶员就利用这点,时不时会出现强行冲卡,拒绝检查, 拒不接受处理,态度蛮横等情况,所以希望市民能够理解并支持交警的工作,积极地提供线索和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通过警民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 事故的发生。记者周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