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芦山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8月16日,中共芦山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县委书记郑胡勇,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杨俊,县委副书记朱玉超出席。
会上,郑胡勇从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的主要任务、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中共芦山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的组成,中共芦山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酝酿提名两个委员会候选人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党代会筹备工作的领导等七个方面作《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芦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的说明。
随后,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芦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芦山县第十五次全体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10月在芦山召开。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全县人民,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工作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芦山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县委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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